|
时间:2021-03-04 03:20
胡集镇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扶贫档案员(扶贫专干)若干名,根据各村(社区)现有人员情况统一分配到各村(社区)扶贫工作站工作,配合村(社区)两委具体从事扶贫及乡村振兴工作。
一、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拟招聘若干名。
(二)招聘条件
1、户籍和居住地在本县辖区内。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岗位,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工作安排。
2、能够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常用办公软件打字、制表;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特长者可适当放宽),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能够非常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的及大专以上学历的优先录用。
3、身体健康,能坚持长期正常工作。
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4、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工资待遇
新聘用人员不低于村干部正职待遇(基础工资标准2200元/月,700元/月绩效工资,以绩效考核结果来定,事业编招聘网,工资调整与村干部同步。聘用上岗满一年的,从聘用之日起,按组织人社部门有关规定给予养老保险待遇。
上岗后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每月发2200元基本工资,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将予以辞退。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表现优秀的,可以优先推荐参加村(社区)两委干部选举,不能胜任工作的,给予解聘。
三、招聘实施
(一)笔试面试公告
(二)报名
1、报名地点:胡集镇人民政府扶贫办。
3、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学历证明,本人近期免冠小2寸照片2张,本人填写报名表、承诺书。
(三)考试
1、笔试:笔试地点在镇扶贫办会议室,具体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2、计算机测试,主要考核网页基本操作,word,excel办公软件基础操作,具体测试时间电话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察采取走访调查、谈话、查阅资料等形式,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公示
拟录用人选在胡集镇人民政府网站以及镇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本笔试面试公告未尽事宜,由胡集镇扶贫办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赐咨询电话:18226030956
附件1:承诺书
附件2:胡集镇公开招聘扶贫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胡集镇委员会
胡集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日
附件:
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