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1-03-05 20:04
考核的考点是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并核实考核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核不合格的,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自治区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应当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核结果,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对象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及相关公开招聘的规定要求执行。体检由我单位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三甲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中心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后,拟聘人员名单在广西人才网()、广西人事考试网()、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yjj.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器械检测中心网站(gxylqxjczx.org.cn)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因无考核、体检合格人选或报考人员本人自愿放弃而被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公示中注明。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机构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使用审批手续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工资等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考试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本次招聘监督举报电话为:0771-2800500
七、公开招聘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人事教育科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771-2861866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器械检测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器械检测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
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2021年3月5日
文件下载:
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