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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12 08:02
(1)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考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拟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若参加考试人员未达到本次应招聘人数的,参加考试的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五)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通过实地考察、面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由于考察对象本人的原因,致考察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根据考察情况,由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聘用人选。
(六)公示。对拟聘用的人选在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www.gacourt.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七)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收到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试用2个月,试用期发基本工资。试用期满后,能胜任法官助理工作的,无其它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劳务派遣用工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应聘者提交的材料与招聘条件不符或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
(二)应聘者应保持通讯畅通,因自身原因未能参加候选招聘程序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0826-2722091
监督电话: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0826-233381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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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0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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