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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3-16 14:04
2.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将档案调至协议书上档案转寄单位、地址,在2021年8月1日前不能按规定取得应聘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3.一年后综合考核评定不合格的;具备条件参加执业资格考试后连续两次仍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的;参加医师规范化培训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合格证书的,聘用单位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4.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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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洞头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3月12日
原标题: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洞头区卫生健康局 关
文章来源:http://www.dongtou.gov.cn/art/2021/3/15/art_1254239_590434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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